各位同學好:
113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自113年11月27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止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
二、申請方式:請填妥減免學雜費申請表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近3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事)。
三、申請身心障礙減免者,必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以供查驗,
四、113學年度所得查核年度,
五、若減免資格於學校開始上課日(2月17日)前喪失,
六、請以掛號郵寄至「
七、需申請減免者,請勿先全額繳款或逕以全額辦理貸款。學校收件
八、113學年度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或補助金額如有變動,
七、需申請減免者,請勿先全額繳款或逕以全額辦理貸款。學校收件
八、113學年度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或補助金額如有變動,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我聯絡,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