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111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來文單位:教育部
說明 :
一、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貴管督導轄屬學校(單位)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以健全學生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之發生。
二、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三、本校校安電話:02-2498-0707 分機5440 ,如有校安事件敬請師⽣、各系所(單位)隨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