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10月6日內授役徵字第1101040606A號函辦理。
二、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 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茲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10年10月18日(星期 一)上午10時至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受理申請;可自111年6月16日、7月7日或7月21日三個入營梯次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由內政部役政署統一於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公開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