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
112學年第2學期就學貸款收件自113年1月16日起至113
申請條件: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家庭年所得於120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免利息。
1.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至148萬元之間,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免利息(教育部審核後由本組另行通知學生補件)。
2.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自付全息;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免利息(教育部審核後由本組另行通知學生補件)。
1.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至148萬元之間,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免利息(教育部審核後由本組另行通知學生補件)。
2.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自付全息;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免利息(教育部審核後由本組另行通知學生補件)。
學生及其兄弟姊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於就學階段) | |||
家庭年所得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以上 |
120萬元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超過120萬元-148萬元以下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148萬元以上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自負利息) | 可申貸(免息) |
備註:1.家庭年所得查調年度說明:所得查調年度固定為學年度減 1,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及第 2 學期所得查調均為 111 年度。
所得查核對象如下:
學生未婚 | 學生已婚 |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 | |
所得查核對象 | 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 學生本人及其配偶 | 學生本人 |
2.學生若對所得查調結果有疑義者, 得向所在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複查, 並將複查結果送交學校學務處課外活動與生活輔導組。
3.貸款需自負利息者須自撥款日次日開始自付利息。
三、本組收件截止日:113年2月15日。
四、 台銀對保單第二聯及法鼓文理學院申請就學貸款學生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宣導書」,掛號郵寄「 新北市金山區西湖里法鼓路700號課外活動與生活輔導組黃小姐收 」或親自繳交件綜合大樓2樓學務處。
五、就學貸款申請:
(一)台灣銀行系統線上申請及對保: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https://sloan.bot.com.tw」 線上填寫資料及貸款金額,完成後列印「申請/撥款通知書」( 共三聯)。
(二)學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親洽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六、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
(一)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合格者仍須經台灣銀行審核家庭無債信不良狀況才撥款至校 。
(二)合格者:學校匯整資料送台灣銀行辦理審核及撥款。
(三)不合格者: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各項學雜費用。
七、提醒同學:
(一)就學貸款係幫助學生求學的一項協助;並非社會福利或補助, 畢業後即應負起還款的責任。
五、就學貸款申請:
(一)台灣銀行系統線上申請及對保: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二)學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親洽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六、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
(一)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二)合格者:學校匯整資料送台灣銀行辦理審核及撥款。
(三)不合格者: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各項學雜費用。
七、提醒同學:
(一)就學貸款係幫助學生求學的一項協助;並非社會福利或補助,
(二)就學貸款並非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貸款, 因故無法如期還款時,應主動與銀行協商調整還款條件。
(三)逾期未還款者, 承貸銀行會將積欠貸款者資料送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 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將會影響同學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 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等。
(三)逾期未還款者,
(四)就貸生於學期中辦理休、退學,若銀行尚未撥款, 需補繳學雜費。且需自行至臺灣銀行取消就貸相關手續, 否則將來有還款問題需自行負責。
八、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 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八、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