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
113學年度第2學期「完善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五)17時止 。
請符合資格學生將申請書及佐證資料繳交至,學務處課生組綜合大樓2樓學務處黃小姐收。
一、申請資格:具本國籍本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依教育部規定如下:(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學生。
(三)特殊境遇子女或孫子女。
(四)原住民學生。
(五)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六)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七)家庭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校審核通過者。
(八)懷孕學生(需佐證孕婦健康手冊)、扶養未滿3歲子女者(需佐證戶口名簿)。
二、輔導暨獎助項目:
(一)課業輔導計畫。
(二)外語能力檢測學習補助。
(三)校內其他費用補助。
(四)論文計畫審查補助。
(五)國際學習。
(六)就業力提升助學金。
(七)原住民族語認證獎勵金。
以上學生得參加一項以上方案,惟總獎助學金每學期至多核給3萬元為原則。
三、各項獎助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罊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